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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最靓的仔

类别:玄幻小说    作者:影闪影靓    书名:斩尽天上仙    本书简介
    从吴千流那里离去后,秦歌便去往女弟子营地,准备去找步知舞,但他却被莲儿拦住。

    “这里是女生营地,你个登徒子想要干嘛?”

    “莲儿姑娘,我是来找你师姐。”

    “哼!”莲儿发出哼声,面向一边,傲娇说道:“看在你给过我好吃的东西的份上,我帮你去叫师姐,至于她愿不愿意来见你,那我就不知道啦。”

    不多时,步知舞来到秦歌身边。

    “听莲儿说你找我,有什么事?”

    秦歌拔起一根狗尾草含在口里,“我得走了,特意来跟你道别。”

    “你有何打算?”

    秦歌想想后说道:“还是先去中州逛逛吧。”

    步知舞说道:“挺好,中州乃剑仙大陆中心,亦是修道者聚集之地,玄剑道宗的总部也在那里。以你的天赋和本事,应该很快就能有一席之地。”

    “倒也不是因为这些。”秦歌说道:“我只是听芝芝说那里的百姓都很热情,见到我这样的美少年一般都是叫‘靓仔’,所以我才想去那里。”

    步知舞嘴角抽搐,心想这家伙真是没谁了,“就只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最喜欢别人这样叫我。”秦歌认真的注视着步知舞:“我决定了,要做,就做中州最靓的那个仔。”

    “那么,祝你道运昌隆。”步知舞淡淡道:“我暂时会留在渝水镇,要等两年才会回中州。”

    秦歌想想后问道:“该不会,你是在等鬼剑愁下山?”

    步知舞说道:“整个剑仙大陆都在关注两年后的鬼剑愁下山,而鸿土魔族也是蠢蠢欲动,所以我会代表玄剑道宗留在此地,确保这一代鬼剑愁的安危。”

    当然,步知舞留在这里等鬼剑愁下山,其实也是有所私心,因为这一代鬼剑愁就是她日思夜想的“小哥哥”,只是这种事她肯定不会告诉秦歌。

    当然,秦歌也肯定不会告诉步知舞,她等不到鬼剑愁下山,因为鬼剑愁已经提前两年下山,并且此刻就在她眼前。

    到时候,怕是全大陆的人都会失望。

    “那好,等你回中州后我们再聚。”秦歌挥挥手,潇洒离去,“之前给你的那些药喝完之后,应该够你活到两年之后。放心,我还欠你钱,不会跑人,以舞姐的本事,要在中州找到我应该也不是难事。”

    步知舞脸露微笑:“秦歌,保重。”

    “你也保重。记得没事的时候多笑笑,别一天板着张脸,女神如果太高冷,会没有男神敢追的。”

    ……

    ……

    “秦歌,都已经收拾好啦,现在我们去哪?回渝水镇吗?”

    秦歌看看远方天空,安静少许后才道:“我想去魔洞那边看看。”

    虽然那晚他答应过大棍儿要离开这里,但他还是想回去看看。

    “看看就看看,谁怕谁呀,反正以后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我是你的小跟班。”

    绕过玄剑道宗的营地后,秦歌和安芝芝便前往魔洞所在的方向。

    在不能御剑飞行的情况下,在密林中穿梭确实很费劲。

    一路走走停停,游山玩水,五天后,秦歌和安芝芝来到一片盆地。

    这里原来并不是盆地,现在之所以会变成一片盆地,显然是因为那一晚大棍儿和魔洞中那位神秘存在的战斗。

    已经过去好几天,那些战斗时留下的坑坑洼洼早已被积水填满,散落在各处被巨力震断的树木,也都已彻底枯萎。

    走在其中,秦歌很难想象那究竟是一场怎样的战斗,竟会有如此恐怖的破坏力,方圆数百里,寸草不生!

    整片地面被硬生生的打成盆地!

    “秦歌,你看这个。”安芝芝从不远处蹦蹦跳跳的跑来,一对马尾辫一上一下的晃动,可爱极了。

    她小手拿着一片白色的大羽毛递给秦歌。

    秦歌一眼就认出,这片羽毛是小花的。

    小花就是那只生活在鬼剑山上的白凤凰,任玉虹小时候经常拔小花的羽毛用来做发饰。

    几天前,吴千流说他看到一只白凤凰将黑煞神猴的尸体叼走,现在看到这片羽毛,秦歌基本上已经确定……黑煞神猴就是他的好朋友大棍儿。

    又逛一圈后,秦歌在一个大坑里发现很多已经干涸发黑的血迹,以及一些黑色的粗毛。

    这是大棍儿的猴毛。

    至此,秦歌已完全确定,黑煞神猴就是大棍儿。

    尽管他很难接受,但也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大棍儿真的死了。

    秦歌无力的坐在地上,心里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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