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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1章:《姐姐》带我回家

类别:都市小说    作者:君不见    书名:别叫我歌神    本书简介
    开场两首歌,现在的天色,终于完全暗了下来。

    但是校歌赛的现场,呐喊声几乎要刺破苍穹,撕裂夜幕,把太阳都要拽回来。

    谷小白下去了,付文耀下去了。

    但是现场的呐喊声,却一浪高过一浪。

    “安可!安可!安可!”

    现场的摄像机,逡巡着扫过了全场,其中一个摄像机,给了谷小白一个特写的镜头。

    顿时,现场的欢呼声再次炸起来。

    那声音实在是太大了,一个维持秩序的警察小哥,站在人群之中,两只手捂住了自己的耳朵,露出了痛苦的神色。

    这位警察小哥,是从其他地方借调来帮忙维持秩序的。

    每周校歌赛,都要出动大量的警力,毕竟几万人的现场,人数少了真的很难维持秩序。

    对很多人来说,去校歌赛的现场出任务,是一件痛并快乐着的事。

    快乐的是能在现场,但在舞台上high翻天,现场燃炸的时候,你却要背对着舞台,维持现场的秩序。

    对人的考验,实在是太大了。

    而今天的这场比赛,考验还格外严峻。

    因为这是摇滚风格指定赛!

    最有流量的顶级歌手,加上摇滚的现场,那是什么概念?

    这会儿,警察小哥简直怀疑人生,

    为什么人的欢呼声,可以这么大!

    特别是小姐姐们放开喉咙,声嘶力竭地呐喊的时候,那种刺穿耳膜的效果,简直让人崩溃。

    警察小哥,觉得自己回去得有好几天听不到东西了。

    那种声音已经突破了痛阈,像是有几百个小针在耳朵里扎一样。

    画面一转,就看到旁边不远处,站在高处指挥的警察大叔,一脸淡定的掏出俩耳塞,塞进了耳朵里。

    什么叫经验!

    这就是经验!

    邵阳阳就是在现场的欢呼声之中,登上了舞台的。

    邵阳阳已经参加过许多次的校歌赛了,而且还参加过海上龙宫的华流演唱会。

    但是,就连他都没见过这样的现场!

    他张嘴说了一句什么,竟然差点连耳返里的声音都听不见。

    许久许久之后,他的耳朵才适应了这种现场。

    他听到自己说:“……这是我的乐队成员,吉他手,匡天乐队的陈奎元陈伯伯,鼓手,同样来自匡天乐队的罗攀升罗伯伯,那是贝斯手……”

    下方,又是一阵欢呼声响起来。

    在前方坐区里,一群老人站了起来,对着舞台上拼命挥手。

    他们认出了匡天乐队的几名老乐手。

    现场的摄像机,也给了几名老乐手特写。

    皱纹、胡须、白发。

    如果说付文耀带着他们回到了那个摇滚的时代,那么这些年华不再,却依然在舞台上的乐手们,就是真正的旧日再现,他们的出现让现场的欢呼声再次攀高。

    下面邵阳阳都听不清自己说了什么了。

    耳返本来就是为了解决现场太嘈杂,听不见声音的问题。

    可人类的技术是有限的,而且现场的情况实在是太苛刻了。

    校歌赛的这套系统,今天第一次应对四面台,也还在磨合之中。

    却没想到,竟然会直接应对那么可怕的现场。

    后台,音响师的头都大了。

    而邵阳阳整个人是懵逼的。

    原来,刚才大家就是在这种现场里演出的吗?

    看付文耀的演出,看那完美的现场,完全没感觉出来!

    而且,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谷小白压根就没戴耳返!

    毕竟他需要的舞台动作太多了,带着耳返的话,估计跳几下就掉了。

    可如果没有耳返的话,他们是怎么演出的!

    邵阳阳有点懵逼。

    反而是老乐手们,比他更有经验。

    陈奎元站在他的身后,轻轻碰了碰他,他才反应过来,赶快抱住了吉他。

    旁边,一名乐手越众而出,一抬手,把一只笛子横在了唇边。

    “咦?”

    下方,哗一下子静了下来。

    有笛子!

    还有笛子!

    从诞生之初,中国的摇滚乐,就从来不曾脱离这片土壤。

    不论是何勇的钟鼓楼,还是张楚的这首《姐姐》。

    笛子这种乐器,都有其一席之地。

    清越的笛声,再次回荡在校歌赛的现场。

    邵阳阳轻轻拨动琴弦,轻柔的琴声随之伴奏。

    一瞬间,将大家从刚才狂躁的现场之中,拉了回来。

    不过,只是安静了几秒钟,然后,大家又“嗷嗷嗷嗷嗷嗷”叫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在叫什么。

    大概是因为看到了吹笛子吧。

    大屏幕上,给吹笛子的乐手一个特写,一张胡子拉碴的中年人的脸出现在大屏幕上。

    刚才的欢呼声又消失了。

    啧,果然哦,吹笛子最重要的是看脸!

    脸不好看了,笛子就不好听。

    或许是这张脸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不插电也不躁的音乐,现场的气氛再次回落下来。

    终于,终于。

    邵阳阳觉得自己可以唱歌了。

    “这个冬天雪还不下

    站在路上眼睛不眨

    我的心跳还很温柔

    你该表扬我说今天很听话……”

    一开口,少年的声音。

    带一点点的颤抖和嘶哑。

    邵阳阳的声音,立刻就又把现场的气氛继续压了下去。

    和《梦回唐朝》、《无地自容》相比,《姐姐》这首歌,感情更压抑更极端,更灰暗更叛逆。

    邵阳阳的目光,没有看向台下,大部分时间是看着前方,甚至看向天空。

    他没有和现场的观众交流,更像是唱给了自己。

    不过他的音很准,节奏很稳。

    校歌赛的强者,实力肯定是在的。

    但这很不张楚。

    毕竟有人是这么评价张楚的。

    “没有一句在调上。”

    虽然就是有人喜欢他这种调调,虽然对摇滚歌手来说,音乐性、批判性、思想性,都比唱得好更重要。

    虽然唱的很烂但是歌词很好,还可以像鲍勃迪伦一样,拿个诺贝尔文学奖,做一个三流的歌手,二流的吉他手,一流的音乐家,顶级的诗人。

    事实上,也有人称呼张楚“音乐诗人”。

    这首歌,已经算是张楚的代表作了,但是传唱度却一点也不高。

    没有别的原因,它就不是传唱度高的那种歌。

    晦涩又带有隐喻的歌词。

    但最重要的,或许是因为它不悦耳。

    更像是发自内心的呐喊。

    三十年后,张楚再上电视节目的时候,依然唱着这首《姐姐》。

    他的身形依然单薄,依然像是当年的那个唱着《姐姐》的少年。

    以及,依然不在调上,不在节奏。

    这种不在调上,不在节奏,却是其他人翻唱这首《姐姐》最大的门槛。

    因为你怎么唱,也唱不出来原来的那种感觉。

    因为这本来就是一首扭曲的歌!

    这是一首少年的歌,但也是一首少年唱不出感觉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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