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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原装《燕燕》

类别:都市小说    作者:君不见    书名:别叫我歌神    本书简介
    “嗖~啾啾啾啾~~嗖啾啾啾~~~嘁嘁嘁嘁~啾啾啾啾~~”

    在赵兴盛的指尖,奇特的合成电子音色,宛若激光镭射在不停折射,又像是漫天极光笼罩夜空,变幻莫测,铺满了整个现场。

    沉重的大堂鼓,一声声擂动,越来越慢,越来越沉!

    那感觉,就像是对上天的祷告,竟然真得换来了上苍的回应,天空之中光芒万丈,天神降临,君临万物。

    钟声回荡,天地沟通,人神合一!

    “我去……”对面,看着赵兴盛几乎看不清的手指,磨盘草的键盘手都呆住了:“键盘大神啊!”

    妈蛋,怎么哪里都能遇到键盘大神!一个业余的乐队,怎么会有这种大神!

    却不知道,人家赵兴盛之前可是钢琴大手,差点被央音的钢琴系录取,虽然因为手受伤,放弃了钢琴生涯,但也只是觉得自己没办法登上顶峰而已,并不是废了,现在的水平,依然是演奏级。

    再加上这么长时间乐队的磨练,玩起键盘来,简直出神入化。

    大堂鼓的声音填充在最下方,说不出的厚实,鼓手的一只鼓槌在敲大堂鼓,另外一只闪电一般在排鼓上擂动,咚咚咚咚嘣嘣嘣嘣,鼓声越来越清脆,越来越高,像是有人在步步登仙。

    古埙和古琴的余韵,在这激烈而迷幻的电子乐之中回荡,明明是平缓之极,连节奏都不明显,却极具律动感,像是有一个毛毛虫钻到了脊椎里,不使劲晃几下身体,就有点承受不住似的。

    大门口,付函两只耳朵都不够用了,这特么什么编曲!

    这什么神仙编曲!

    一首明明古典之极的乐曲,怎么突然变成了迷幻电子风了?

    但是……真特么好听!

    州鸠乐队这支乐队,其实是有点神经分裂的。

    一半文科一半理工,喜欢的东西实在是差太多。

    赵兴盛和文学系的贝斯手,都特别喜欢古代的各种乐器和音乐。

    而老王和材料学的鼓手,则特别喜欢合成音色和各种现代乐器。

    乐队每个人都很有个性和特色,经常会有各种即兴。

    即兴好了,就是神来之笔,即兴不好,就是车祸现场。

    所以他们只能是业余乐队,专业不起来啊。

    譬如现在,弹着古琴的贝斯手,突然仰天一声长笑。

    “哈哈哈哈哈……”

    宛若羽化登仙,快意天下。

    但长笑声却渐渐变小,似乎又染上了一层悲色。

    贝斯手瞪着对面霸占了调音台,往下拉推子的老王,你干啥,我还没笑完呢,干啥拉我的麦!

    老王回了个白眼,别抢戏!现在不是你即兴的时候!

    笑声逝,歌声起。

    不是谷小白。

    唱歌的是赵兴盛。

    谷小白是这支乐队的主唱,但他就是不唱!

    在赵兴盛准备开唱的时候,他已经放下了手中的古埙,抽出了一根a调大笛。

    埙他也就会吹刚才那些,临时抱佛脚来的。

    但笛子嘛……

    空灵的古埙声消失,若有若无的弱吹笛音,营造出一层悲色。

    赵兴盛的男低音,慢慢响起。

    “燕燕于飞,

    颉之颃之。

    之子于归,

    远于将之。

    瞻望弗及,

    伫立以泣。”

    赵兴盛的嗓音并不好,唱功也算不上多好,比普通人好些。

    当然,这是以谷小白的标准来说。

    其实他主要是吃亏在音域比较低,如果是合适的音区,比对面的磨盘草,也差不了哪里去。

    而且这首歌,也是他唱最合适。

    赵兴盛和自己的老师,在荒郊野外、荒山野岭发掘各种古墓古迹的时候,朝夕相处了小十年的时间,面对过野兽,面对过灾害,也面对过病痛,这种师徒情,和普通的还是不一样。

    说是情同父子,也不为过。

    年轻的时候,他曾经在老师家里蹭吃蹭喝,也曾经和小师妹朝夕相处,宛若兄妹。

    曾经,老师还打算把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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